寒食节禁火习俗的由来:
周代时人们不但有火的崇拜,还有大火星崇拜。那时人们认为天上的大火星是凶星,禁火可以避其灾难。对于火的使用,那时每年每季都要钻取新火,代替旧火,这成为当时国家和民间的一件大事。这样每年春社时节,要祭祀土地神,祈求一年丰收,还要统一禁火。换取新火前有一个停火禁火时间段,曾叫禁烟节,也叫寒食节。禁火期间只能吃提前准备好的冷食,不能点火做热饭。等禁火节一过,赐来新火才可以烧柴做饭。
寒食节禁火习俗的由来
这种禁火、改火制度,当时有专门的官员负责,也有明确的改火用火规定。四季换火,曾经依不同季节用不同的树木钻取新火。这在《周礼·夏官·司口》中说:“司口,掌行火之政令,四时变国火,以救时疾……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,夏取桑积之火,秋取柞口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”又说:“司口氏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,为季春将出火也。”可见当时是摇着木铎,在街上发布禁火令。第二个原因,应当说是春天干燥,虽然那时比现在雨水多,但也相对干燥,禁火有利于树木生长,也能防止一些火灾。但是禁火又使全国各地冷落萧条,有了病人或来了客人也只能吃冷食,人们称之为寒食。所以说寒食节比春秋时晋国纪念介子推要早得多。
寒食节禁火习俗的由来 寒食节禁火几天
后来,规定每次禁火寒食期限为一月之久。因为时间太长,造成了“老小不堪,岁多”(《后汉书·周举传》),周举就书写吊文到介子推庙中祭奠说:“盛冬去火,残损民命,非贤者之意。”他的意思是来说明情况,征得介子推灵魂的同意,然后就告诉民众可以在必要时吃“温食”。三国时期,曹操体恤民情,曾经颁布((绝禁火令》(也为《明罚令》),规定“令到,人不得寒食。若犯者,家长半岁刑,主吏百日刑,令长夺一月傣”。这个命令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,但在习惯势力阻挠下未能完全实行,却也将寒食一月缩短为三天,这就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了。
唐朝时,寒食节还保留禁火改火之俗。每年寒食将尽时,就让很多人去钻火,谁若先钻出新火,就把火种献给皇帝,可以得到奖赏。赐赠新火,意味着官民开始新的生活。
朝廷要举行赐火典礼,就是皇家把新火火种赐给群臣,表示对臣民的关爱。正如唐朝诗人韩口诗云:“春城无处不飞花,寒食东风御柳斜。日暮汉宫传蜡烛,轻烟散人五侯家。”
寒食节禁火习俗的由来 寒食节禁火几天
寒食节禁火几天:
不同时期的寒食节节日期限设定是不一样的,当代寒食节的节日期限是一日。
寒食节历史:寒食节距今二千六百四十年
节日期限时间:有五日、百五日、一月、三日和二、五、七日,最后变为一日。
由介休,太原郡到全国各地乃至海外(如高昌国自唐代起将三月九日定为寒食节)。
节日别称:禁烟节、冷节、百五节
寒食节亦称“禁烟节”“冷节”“百五节”,是沿袭了远古的改火旧习。
(1)每到初春季节,气候干燥,不仅人们保存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,而且春雷发生也易引起山火。
(2)古人在这个季节要进行隆重的祭祀活动,把上一年传下来的火种全部熄灭,即是“禁火”,然后重新钻燧取出新火,作为新一年生产与生活的起点,谓之“改火”或“请新火”。
(3)改火时,要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,将谷神稷的象征物焚烧,称为人牺。相沿成俗,便形成了后来的禁火节。
禁火与改火之间有间隔的时间,史料有三日、五日、七日等不同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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