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中国已经消失的有哪些节日吗?
宋王懋《野客丛书》载:“国家官私以冬至、元正、寒食三大节为七日假,谓前三后四。”较之今日政府和民间所推崇的节日,已经大相径庭了。
冬至作为表示一年天时和气候变化二十四节气之一,除极个别地方还以家庭为单位,举行一些简单的祭祖活动外,基本上只存在于挂历某个日子的附注位置,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。
所谓元正,又称为元旦,一年之始的日子。民国成立后,全国采用西历,夺了“元旦”二字,代称西历每年的第一天,古之元正、元旦则被名不符实地称之为“春节”--因为每年的春节,在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天寒地冻,根本见不到丝毫春的影子。
寒食在清明节的前一两天,其起源与春秋时的介子推有关。介子推追随晋文公流亡国外,等到晋文公回国即位后,他不愿做官,携老母隐居绵山,晋文公用烧山的办法想逼他出来,结果他与母亲一起被烧死在山上,于是晋文公规定每年的这一天禁止动烟火做饭,以寒食对介子推表示悼念。宋周密《癸辛杂识》载:“绵上火禁,升平时禁七日,丧乱以来犹三日。相传火禁不严,则有风雹之变,社长辈至日就人家以鸡翎掠灶灰,鸡羽稍焦卷,则罚香楮钱。有疾及老者不能冷食,就介公庙卜乞火,吉则燃木炭,取不烟;不吉不敢用火。”这些说法已经少有人知道,很多人连“寒食”是什么意思可能都弄不懂,遑论过什么寒食节了。
随着时代的变迁,不管有没有道理,一些新的节日出现了,一些旧的节日消亡了,原本十分正常。不过,有些消亡的节日与今日社会气氛倒很是合拍,辑录在此,看看它们有没有咸鱼翻身的机会。
一曰“田生日”。元陆友仁《研北杂志》载:“世所谓正月三日为田本命。”周亮工《书影》载:“吴俗以正月三日为田生日。” 中国历来重农,到今日为止,仍然也还是个农业国度,农民虽然大量进入城市觅寻吃食,可城市对他们却不太客气,所以大多数人还是视农田为他们的根本。可惜,农田似乎日渐疲老,出产财富的能力一年不如一年,以至上上下下为农村、农业、农民等所谓“三农”问题大为挠头。如果现在一到正月初三,全社会一起来给田过过生日,情况是不是会好一些?
一曰“开市日”。清顾禄《吴趋风土录》载,正月五日是“路头神”的诞辰,一到这天,众商家便“金锣、爆竹、牲醴毕陈”,“早起迎之”,“谓接路头”。祭过路头神,“悬旌返肆”,便开市大吉了。现在的商人无来由的对数字谐音感兴趣,春节之后开市喜欢选择含“八”(发)、“六”(顺)的日子,这显然是一种迷信--既然都是迷信,他们就不怕得罪神明的吗?
一曰“送穷日”、“迎富日”。“送穷日”大约因地方不同,具体日期也不一样。宋陈元靓《岁时广记》载,正月五日“扫聚粪,帚人未行时,以煎饼七枚覆其上,弃之通衢以送穷”。《岁时广记》说“正月晦日,以芭蕉船送穷”。晦者月尽也,正月晦日也就是正月月末。时人还有一首《送穷鬼》的顺口溜:“正月月尽夕,芭蕉船一只,灯盏两双明辉辉,更有宴席。奉劝郎君小娘子,饱吃莫形迹,每年只有今日,原我来称意。奉劝郎君小娘子,空去送穷鬼,空去送穷鬼。”七枚煎饼、一只芭蕉船,就可将穷鬼送走,如真能如此,对普天下的穷人来说,那多美妙啊!“迎富日”乃蜀中之俗,清钱大昕《养新录》载,魏华父有《二月二日遂宁北郭迎富诗》:“才过结柳送贫日(这里还有一个什么结柳送贫的),又见簪花迎富时。谁为贫驱竟难逐,素为富逼岂容辞。贫如易去人所欲,富若可求我亦为。里俗相传今已久,漫随人意看儿嬉。” 唉,其实古人也知道,穷难送富难迎啦。不过,人们有这样的心愿,总是好的吧?
二、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会出现吃美女的惨象。
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,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,不能打仗、不能干重体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美女自然首当其冲地成为受害者。
隋末的朱粲,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。当时襄阳、邓州一带大灾荒,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,百姓相食成风。朱粲乘乱起兵,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。他对军士说:“世上最美的食物,还能有超过人肉了,只要国中有人,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。”于是下令,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,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。每攻下一座城镇,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儿童分给各部,需要时就杀著吃。
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。他领兵占据长安时,城中没有吃的,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,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,每当犒军时,就杀上百人。赵思绾爱吃人的肝,他把活的美女绑在木柱上,剖开肚子,割下肝脏,炒熟饱餐,把肝吃完,那被割下肝脏的美女还在惨叫。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,共吃人肝六十六副。
史载安史之乱时,张巡守睢阳,兵士共食三万人。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,非常吃惊,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,认为是不可能的,并写文章进行考辩。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,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,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。但张巡杀死爱妾、把美女熬成肉汤,犒赏多日无食可进的士兵,以此作坚固军心的手段,使得睢阳不但得以保全,甚至还能够反败为胜故事,倒的的确确是一个有案可稽的历史真实。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,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,还被传为精忠报国的千古佳话。
清顺治九年(1652),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,城中粮尽,清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。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,守将要杀食婆婆,美女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,守将说:“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!”就答应了她的要求,舍了婆婆,把美女烹而食之。又有一个姓李的美女,丈夫被守将抓去,将被杀,李氏哭著说:“丈夫还没有儿子,如果杀了他,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,我即使活着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!”守将也答应了,就烹食李氏美女,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。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,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,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。有户人家的女人孩子全部被吃,只有他一人幸免兵乱过后,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,就跪下向他下拜。守将感到惊讶,问:“你拜我干什么”那人说:“我的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,她们都没有坟墓。如今寒食节临近,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”
三、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,以吃人肉、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。
因此类事例被吃的美女甚多,说起来骇人听闻。十六国时,石虎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,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,白日里求欢,奸污后把她杀死,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,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。
东晋孙思作乱时,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,并且把他的美女妻子和美女女儿杀死吃肉。谁不肯吃这美女肉就把他支解处死,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
隋代末年,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。他俩互相争强赌富,都想占上风,彼此设宴相请,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,以超过对方为满足。有一天,高瓒宴请诸葛昂,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,头颅、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,端上宴席。满座客人见是人肉,掩口欲吐。不久,诸葛昂宴请高瓒。他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,那美女无故笑了一下,诸葛昂怒叱美女一顿,命令她退下。不一会,把这位美女被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,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,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,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,身上用锦盖著。这道“菜”抬上来后,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,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。诸葛昂神态自若,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、尽饱而止。
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,他生病时不想吃饭,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,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,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。
后汉蔡王刘信是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,他掌管禁军时,左右若有人犯罪,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,当著他的面零刀割她们,让犯罪者吃自己老婆的肉。被零割的美女身首异处,手足分离,满地鲜血横流,刘信举杯饮酒,并让乐队奏乐,毫无怜悯的表情。
北宋初年,有个名叫王继勋的,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、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,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。后来他因横行不法,获罪被贬,怏怏不乐,产生变态心理,专门以生割奴婢的身体为乐事。开宝三年(970),他复官分司两宗,性情越来越残暴,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女作奴仆,稍不如意,就把她们杀死,烹食其肉。宋太宗赵炅继位后,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,(977年)将他罢官治罪。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。因罪状确凿,被斩首于洛阳。
又据传说,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,他常把婢女的身上刺个洞,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,像小儿吸奶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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